溫州來杭州做皮鞋生意的蘇先生,直接來到報社,向我們反映說,他兒子在杭州慶春路一家輔導機構上了半年,花了3.5萬元上了400個課時,中考成績比去年還低1分。最令他感到不解的是,同樣一張科學試卷,機構老師批改的成績,比公辦老師批改的分數高9分,蘇先生懷疑:“老師故意批高分,讓家長覺得效果好?”
蘇先生說,他兒子去年在杭城一所公辦初中讀書,中考成績是458分,由于志愿填報失誤,與重高失之交臂,落榜了。
蘇先生不甘心,不惜讓孩子復讀一年,“我把生意停了,全心照顧兒子,目標很明確,進前三所重高。”花了3.5萬元,上了400個課時,孩子今年的中考成績是457分,根本進不了前八所重高。蘇先生說,這半年他在培訓機構邊上租了房子,孩子的一日三餐都是他親手做的,“生意耽擱不說,關鍵是浪費了孩子一年時間,結果非常不滿意。”
蘇先生對該機構的培訓質量提出了疑問,他提供了孩子從公辦初中考過的一份科學試卷,他曾讓孩子如樣重新做了一遍,然后帶去讓機構的老師批改。批改結果讓蘇先生很生氣,“同樣的試卷,公辦老師批144分,機構老師批153分,高了9分。”后來又試了一次語文卷,機構老師比公辦的批高了11分。他認為,機構老師的批改有明顯的失誤。
眼看孩子成績退步,蘇先生說,他現在最后悔的,就是當初沒有堅持要求看授課老師的教師資格證,“90%的家長像我一樣,到最后才想起這件事。”
蘇先生說,這兩天他正忙一件事,從該機構要回應該退還的7000元,因為之前簽訂的委托協議明確有一條:如果中考沒有達到約定目標,退還所支付總學費的20%。
記者在這份協議中還看到了一些比較有趣的條款,比如乙方不得私下與甲方(機構)授課教師達成任何異于本協議規定的輔導計劃,不得向甲方授課教師詢問薪資數額情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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